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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管理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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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扶贫办、人事局、财政局: 2004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本届政府第一次全会提出的关于“各地要创新机制,创造条件,为贫困地区与科技人才的对接创造平台(简称科技平台)”的精神,省人事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2004年—2007年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规划〉的通知》(湘人发[2004]7号),确定由三家共同参与,省人事厅具体组织实施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以调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这项工作开展三年多来,通过组织各类专家开展农业新技术培训、下乡科技咨询、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网上答疑等多种形式,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家联动共同服务我省贫困地区工农业产业化和贫困人口的有效对接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这项工作,现就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是新时期下建设贫困地区新农村,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迫切要求;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尽快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需要;是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专家资源,推动现代农业技术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扶贫的重要途径。各级人事、财政、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相互支持,加强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贫困人口集中地区的各级人事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开发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提上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项目 (一)明确工作重心。湖南省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主要针对我省还没有解决温饱和低收入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42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享受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待遇县,55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通过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直接面向生产一线,建立长期稳定的专家咨询机制,指导贫困地区开发当地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优势资源,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为其产业化开展系列对接、扶持和服务活动,以达到提高产业科技附加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规范工作程序。省扶贫办负责年度项目计划审批,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报帐及管理,省人事厅负责项目立项与组织实施。按照湖南省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规划的要求,每年年初由省人事厅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当年项目实施计划,商省扶贫办、财政厅同意后,批复下达实施计划。其中,省级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由省人事厅会同承办单位制订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州)县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当地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填写《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经市、县扶贫、财政部门签章,报省人事厅汇总审核同意后,由扶贫部门通过财政扶贫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层层申报并下达。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贫困地区人事、扶贫、财政等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协商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共同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人事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搭建科技平台工作,尽快掌握一支不少于10人的本地服务“三农”专家工作队伍、联系一批不少于5家的产业化企业、确定一批不少于5个的示范推广基地、跟踪一批不少于100户的直接服务的种、养、加工销售专业农户,建立相应的专家、企业、基地、农户台帐(见附件2、3、4、5),掌握了解当地需要专家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优先安排台帐中的专家、企业、基地和农户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培训、专家咨询、新品种推广等有关活动;并对他们带动当地广大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跟踪搭建科技平台的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村、户的情况。省人事厅将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从中确定若干直接跟踪的省级联系示范对象,予以优先扶持;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专家联动服务模式和工作网络,使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专家服务对接到项目、示范推广拉动到全省、网络咨询覆盖到农户,努力探索出一条开发式科技扶贫的新思路,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四)跟踪服务效果。有关市(州)县人事部门要认真总结2004年以来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的各项工作,掌握典型经验,跟踪服务效果,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为下一个为贫困地区科技平台多年规划奠定基础。为全面掌握和跟踪全省科技平台工作情况,请有关市(州)县人事部门将2004年—2007年搭建科技平台简要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如受益企业、农户等)及参与科技平台工作专家、联系企业、示范推广基地、跟踪服务农户台帐以电子文本和电子表格形式于6月30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具体格式见附件,电子表格可从省人事编制网“表格下载”中下载)。材料和填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省人事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扶贫办适当时候进行抽查。 三、严格管理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资金 (一)资金用途。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资金是扶贫专项资金,必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施具有特色资源优势的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和针对解决贫困地区生产遇到的突出技术难题开展的各类科技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活动以及“科技平台”信息网络服务和管理等。 (二)支出内容。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经费开支实行财政报帐制。支出项目为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和培训等活动中的场地设备租用、资料印刷、食宿交通、专家咨询授课报酬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补贴等。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成本核算,使扶贫资金惠及更多贫困人口。搭建科技平台各项经费开支不得高于本地同类支出中等水平,严禁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开支和改变资金用途。省人事厅直接组织实施项目实行省级财政报帐制。有关市(州)县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根据省级批复的年度项目计划下拨到项目市(州)或县财政部门,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在下拨资金额度内按规定报帐。 (三)报帐程序。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出具资金报帐申请,填写《财政扶贫资金报帐汇总单》,附具经办人、主管负责人签字的各项有效报帐凭据(包括《湖南省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申报表》、原始发票、资金帐号等),经同级扶贫办核实确认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帐并拨付资金。 (四)监督管理。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扶贫、财政部门要按工作分工分别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后应于一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总结、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省人事厅,作为工作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 搭建科技平台具体事宜,请与省人事厅专家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31-2219311 2219375 联系人:杨莎丽 吴巧玲 电子邮箱:ysl6040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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