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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募300名毕业生下乡 服务期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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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对象主要为湖南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 ●服务期间补贴700元/月,期满后考公务员可加2~5分,其中到艰苦边远地区的考研可加10分 据长沙晚报7月10日报道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昨日,《2007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据悉,2007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 招募计划将持续4年 “从今年起至2010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将连续4年,每年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人员组成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今年招募从即日起至8月底,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陆续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计划并报名,全省招募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届时,各市州将以现场方式组织报名。本次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募。 招募对象主要为湖南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服务期间生活补贴700元/月 据了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户口统一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免费代理服务,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统一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7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助500元;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统一组织体检和培训。此外,参加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上述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 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可加分 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1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要为其保留学籍。 与此同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编辑 李兰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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